【坤农】最后一个房间(十四)
主坤农,其他cp不定
恐怖悬疑向、非小清新、非全员好人、有犹大、有互相猜忌,慎入。
自娱自乐,全篇私设,勿上升真人!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陈立农没说话,只是看着朱正廷,手上并没有动作,也没有喝那杯水的意思。
一旁的周彦辰看了一眼朱正廷,抬手从朱正廷手上把刀接过去了,Justin还没反应过来,只感到周彦辰又把刀架回了自己脖子上。
“陈立农,正廷下不去手,不代表我不会对Justin动手。”
“答应我一件事,”周彦辰的话的确让陈立农动摇了,他不能连累Justin,“不要对坤坤出手,上一次杀你们的人是我,和坤坤无关。”
Justin不可置信地看着陈立农,他听不懂陈立农和周彦辰到底在说什么,他只看到陈立农在他面前仰头喝了手里的水。
你们在做什么?
农农为什么要喝那杯水?他明明还有机会跑的。
都是为了救我。
这样不就成了我杀了他吗?
开什么玩笑?
怎么可以啊?
Justin不管不顾地径直冲了上去,周彦辰慌忙撤开手上的刀,还是划伤了Justin的脖子,留下一个不深不浅的口子,Justin却浑然不觉,直接冲到了陈立农面前,打掉了陈立农手上的水杯。
水撒了一身,陈立农嘴里还含着半口水没有来得及咽下去,就被Justin掐住脖子吻了上去。
陈立农刚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,被Justin轻而易举地撬开了牙关,直到感到舌头被Justin勾住才反应过来,挣扎着反抗起来,陈立农想偏开头却被justin抬手一把掐住了下巴动弹不得。
嘴里的水在拉扯间被Justin抢走了大半,陈立农彻底慌了神,好不容易推开了Justin,陈立农才发现自己竟然抖得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。
他眼看着Justin在对着他笑,眉眼弯弯,和从前一样。
然后Justin捂住了嘴,咳了两声,手上根本捂不住,很快见了血。
毒药的浓度很高,朱正廷是真的想要陈立农死的。
陈立农扶住Justin摇摇欲坠的身子,大脑一片空白,他只知道有很多血,越擦越多,怎么都擦不完似的,
Justin还在咳,血呛进了气管,窒息让他感到一阵阵眩晕。
陈立农的喊声让Justin恢复了些意识。
极致的愤怒让陈立农的喊声变得尖细,近似凄厉。
“朱正廷!”
Justin感到有什么东西一滴一滴落在他的脸上,温热的,有些痒,抬眼看见陈立农将他死死搂在怀里,眼泪一滴滴坠下来,
像雨,
最后一场雨。
“不,不,不是我,我没想过伤害Justin。”
朱正廷的状态很糟,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不知所措。
不是只要杀掉陈立农就好了吗?为什么是Justin?为什么陈立农没有事?
如果不是我的话,Justin就不会有事,是我杀了Justin。
朱正廷摇着头,连连后退着。
周彦辰伸手去拉朱正廷,却被朱正廷一把打开,朱正廷的双眼通红看着周彦辰露出一个凄惨苍白的笑,
“彦辰,是我,是我杀了Justin,我真该死。”
“正廷,回来!”
朱正廷转身往门外跑,周彦辰想拉却没拉住,紧跟着也追了出去。
陈立农并没有动,他只是紧紧搂着Justin,他甚至不敢看Justin,害怕下一秒Justin就再也不会对着他笑了。
Justin终于不咳了,但是气息却已经很微弱了。
陈立农坐在地上,让Justin靠在自己怀里想让他可以舒服一些。
“农农,我好困啊。”
Justin赖在陈立农怀里轻声撒着娇,
“别睡,别睡好不好,Justin你再坚持一下。”
陈立农抬手胡乱擦了把脸,手上带着血沾着泪,连着脸也脏得一塌糊涂。
Justin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糟糕的人,
之前不顾一切地告白,说喜欢他。
现在又要自作主张地离开他。
对不起,我可能要离开了,让你难过了。
“农农,我就先睡一会儿,好不好?”
“...Justin”
“Justin。”
“Justin。”
陈立农喊着Justin的名字,怀里的人却没了回应,他只安静地靠在陈立农的怀里,就像真的睡着了一样。
门外传来脚步声,陈立农冲了出去,
“求求你,救救他!求求你了!”
门外却没有人。
只有那首童谣,还在唱着,
一个小朋友偷偷换了糖豆,
一个小朋友在那独自眼泪流,
一个小朋友迷了路不回头,
一个小朋友勇敢挡了枪口,
一个小朋友偷懒睡不够,
一个小朋友掉到水里没法救,
一个小朋友左右为难在发愁,
一个小朋友躲了起来无处搜,
一个小朋友在黑暗里睁开眼瞅,
窗外一直有只眼把一切看透,
别停留,
别停留,
它还在你身后。
陈立农回头看去,屋子里的Justin已经不见了,屋子里根本不像有人来过,地上干干净净一点血迹都没有。
陈立农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,身上也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血迹。
“眼泪流、不回头、挡枪口、睡不够...”陈立农默念着,“掉到水里没法救,水,水!”
陈立农跑出了别墅。
掉到水里是湖。
还来得及,坤坤!
陈立农沿着湖跑着,到处都是雾,是雨。
太大了,根本找不到,
坤坤你到底在哪里,求你千万不要有事。
又是一声枪响,是山崖边传来的。
陈立农抬头看过去,那个位置也可以看见湖。
评论(26)